关于2012年漳州市面向全市招生民办高中
联招录取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学: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漳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漳教中〔2012〕55号)文件有关要求,今年漳州实验中学、漳州立人学校、漳州双语实验学校、漳州正兴学校(含正兴中澳合作学校)和漳州康桥学校等5所面向全市招生民办高中,仍然安排在全市普高第二批次进行录取,实行由市教育局组织,“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先填报志愿后再录取、一生一录”的招生办法。现将具体录取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布分数线:7月18日前,各校自主确定全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报市教育局中教科。7月19日,由市教育局统一向社会公示。
二、志愿填报:
1.外校考生志愿填报。7月22日-23日上午,报名考生和家长持准考证(或复印件)、户口簿和照片1张自行前往漳州二职校填报志愿,填写《2012年漳州市面向全市招生民办高中考生志愿表》(附件一)。由于采用局域网现场填报志愿,因此考生和家长须到现场签名确认所报志愿。
2.本校考生志愿填报。报考漳州实验中学、漳州立人学校、漳州双语实验学校、漳州正兴学校4所民办学校的本校正式学籍初中毕业生,于7月21日持准考证和照片1张,直接到学校填写《2012年漳州市面向全市招生民办高中考生志愿表》。每位考生只能填报1所学校志愿。
已被首批实施招收定向生政策的15所优质高中学校和漳州三中(一级达标高中)、厦大附中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本批次学校志愿填报和录取。
三、录取时间和办法:7月24日。由市教育局组织,民办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按照分配到各县(市、区)的招生计划,实行按学校、逐县录取。依照中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各校自主确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全市普高最低分数线490分。
学校根据市教育局组织招生录取的新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须加盖市中招办印章,方可生效,否则,视为非法招生。
7月25日上午,上述民办高中学校录取的新生名单将发到各县(市、区)中招办,并在漳州电信电话查询系统、漳州教育信息网http://www.2exam.com/zhongkao/ZHANGZHOU(http://www.fjzzjy.gov.cn)和漳州课改网(http://www.zzkg.net)向社会进行公布。
7月22-25日期间,除面向全市招生民办高中学校外,全市其它普通高中学校不准进行招生录取,否则,不予建立高中电子学籍档案。
四、指定地点:志愿填报地点仍然安排在漳州二职校。
五、招生计划:
1.漳州实验中学招收540人;漳州立人学校招收800人;漳州双语实验学校招收400人;漳州正兴学校招收600人;漳州康桥学校招收300人。
漳州实验中学、漳州立人学校两所学校招生计划的70%招收本校初中毕业生,漳州双语实验学校、漳州正兴学校两所学校招生计划的40%招收本校初中毕业生,漳州康桥学校招收龙海和台商投资区分别30人和50人,以上五校其余招生计划招收各县(市、区)的生源。所招收各县(市、区)的生源按人口数比例分解到各县(市、区)(见附件二)。
2.福建正兴中澳合作学校5月份自主招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按政策允许继续补招,招生办法按其他民办学校执行。该校录取的学生,不得转成漳州正兴学校高中普通班新生。
各民办高中学校要严格按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计划。民办高中学校招收各县(市、区)的招生计划不浮动、不进行县际调剂,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调整录取本校初中毕业生。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政策要求,鼓励民办高中学校招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在不超过省教育厅规定班生规模54人前提下,其所招收的新生不占招生计划。
六、一生一录:凡已被市教育局录取的漳州实验中学、漳州立人学校、漳州双语实验学校、漳州正兴学校(含福建正兴中澳合作学校)和漳州康桥学校高中新生,各县(市、区)不得再进行重复录取,否则,将一律不予申报高中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高中会考考籍。
以上学校所招收的学生,在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和今后高考上线数统计时,将按生源所在地分别计入各县(市、区)。
附件:1.2012年漳州市面向全市招生民办高中考生志愿表
2.2012年漳州市面向全市招生民办高中各县(市、
区)高一招生计划
漳州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主题词:教育 民办高中 招生 通知
抄送:许荣勇常委、赵静副市长。
漳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6月11日印发